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