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六十二条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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