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二百三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十二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二百三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