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二百一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十章 公司财务、会计第二百一十二条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