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