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一百九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九章 公司债券第一百九十六条公司以纸面形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