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一百八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八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一百八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