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十四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的,从其规定。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