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除载明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载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机制等事项。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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