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一百二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