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二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