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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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