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一百零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一节 设 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应当授权代表,于公司成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