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一节 设 立

第一百零一条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