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二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自然人因个人或者家庭事务处理个人信息的,不适用本法。

法律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档案管理活动中的个人信息处理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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