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