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七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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