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十九条

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本章规定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