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个人发现其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有权请求个人信息处理者更正、补充。

个人请求更正、补充其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予以核实,并及时更正、补充。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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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