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 第三节 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机关处理的个人信息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可以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支持与协助。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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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