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公开其处理的个人信息,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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