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九条

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当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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