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预防和惩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环境。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